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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新规解读 国家药监总局令第38号与网络设备销售

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新规解读 国家药监总局令第38号与网络设备销售

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,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已成为行业重要趋势。为规范市场秩序、保障公众用械安全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(国家药监总局)发布了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药监总局令第38号),对包括网络设备销售在内的医疗器械线上经营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。本文旨在解读该办法的核心内容及其对网络设备销售的影响。

一、 法规出台背景与意义

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市场快速增长,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也暴露出诸如销售未经注册产品、虚假宣传、售后服务缺失等问题。传统的监管模式难以完全适应线上交易的特点。第38号令的颁布,标志着我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进入法治化、规范化的新阶段。其核心目标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强化平台管理义务,保障医疗器械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与可追溯性,最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二、 核心监管要求解读

  1. 落实主体责任:办法明确规定,无论是医疗器械注册人、备案人自行通过网络销售,还是委托其他企业销售,都对其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。从事网络销售的经营者(以下简称“网售企业”)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办理备案,并保证其经营行为持续符合法定要求。
  1. 强化平台审核与管理义务: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(如电商平台)被赋予重要监管职责。平台需对入驻的网售企业进行实名登记,审查其资质,并建立管理制度,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。发现违规行为,需立即制止并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。这构成了“线上线下一致”监管原则的关键一环。
  1. 规范信息展示与交易行为:网售企业在其网站或平台页面展示的信息,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可追溯,并与经注册或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。禁止夸大、虚假宣传。对于需要医师指导使用的医疗器械,应明确提示消费者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交易过程应记录并保存相关数据,确保信息可追溯。
  1. 明确“网络设备销售”的特殊性:此处的“网络设备”并非指路由器、服务器等IT硬件,而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这一行为模式。办法将所有通过网络进行的医疗器械销售活动纳入统一监管框架,无论销售的是体外诊断试剂、医用敷料,还是大型影像设备,均需遵守相同的基本规则,同时也考虑其产品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。
  1. 加强售后服务与风险管控:网售企业应建立并执行质量管理制度,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后服务机构或能力,处理产品质量投诉、不良事件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,应及时采取停止销售、召回等措施。

三、 对行业的影响与展望

第38号令的实施,为合规经营的医疗器械网售企业创造了公平、透明的市场环境,加速了行业的优胜劣汰。对企业而言,合规成本有所增加,但长期看有利于建立品牌信誉。对于消费者,购械安全得到了更有力的制度保障。

随着监管技术的进步(如大数据监测、电子追溯码的广泛应用),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监管将更加精准、高效。企业需将合规要求深度融入业务流程,平台方需切实履行“守门人”责任,监管部门则需持续加强跨地区、跨部门的协同执法,共同构建社会共治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新格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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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12:32:35